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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集成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为目标,确保对各类系统监控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管理。
应以建筑物的建设规模、业务性质和物业管理模式等为依据,建立实用、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以实施综合管理功能。
智能化集成系统构成宜包括智能化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功能实施。

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具有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的能力。
集成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应实现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综合管理。
应支撑工作业务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
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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